

整套属于安装现场实景照片
一、 软化水装置简介
尊敬的顾客:
感谢您选用我公司产品!您现在拥有的是在当今世界上水处理领域中占据领先地位的软化水装置。他所过滤出来的水真正达到降低硬度、降低钙、镁离子成份直到去除的效果,确保了用到硬度较低之水。
我公司根据不同地区的水质特点和用户水系统使用要求专业设计量身订制。性能、价格比优于国内同类产品。本产品主要用于硬水软化,在世界各地得到广泛应用,效果良好。该设备广泛用于石油化工、轻工纺织、食品卫生、宾馆饭店等工业或民用系统的锅炉、空调、制冷、脱盐水、纯水和高纯水的制备,也用于催化和脱水剂,以及湿法冶金分离提纯稀有元素、制药、制糖工业等系统。
二、工作原理
原水 增压泵 离子交换树脂 软化水用水点
工业盐 吸盐泵
三、产品技术标准
本产品采用纤维玻璃钢设计制造。罐体内采用苯乙烯一二乙烯苯共聚基体上带有磺酸基(-SO3H)的离子交换树脂,它具有交换容量大,交换速度快,机械强度好等特点。
符合化工部标准(HG2-885-76)
1、树脂外观:金黄至棕褐色球状颗粒
2、出厂型号:钠型
3、主要性能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参数 |
1 | 含水量 % | 45-56 |
2 | 全交换容量 mmol/g(干)≥ | 4.4 |
3 | 湿真密度(20C)g/ml | 1.23-1.28 |
4 | 粒度范围 mm | 0.315-1.5 |
5 | 粒度 % ≥ | 95 |
6 | 圆球率 % ≥ | 95 |
4、使用时参考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指标参数 |
1 | PH范围 | 0-14 |
2 | 允许温度 | 钠型≤ 120 氢型≤ 100 |
3 | 膨胀率 | (Na → H)≤ 10% |
4 | 工业用树脂层高度 | 1.0-3.0 m |
5 | 再生液浓度 | NaCl 4-10% |
HCl 2-5 % |
H2SO4 1-2%或2-4% |
6 | 再生剂用量 | kg/m (按100%计) |
NaCl(工业) 75-150 |
HCl(工业) 40-100 |
H2SO4(工业) 75-150 |
7 | 再生液流速 | m/h 5-8 |
8 | 再接触时间 | minute:30-60 |
9 | 正洗流速 | m/h:10-20 |
10 | 正洗时间 | minute:约30 |
11 | 运行流速: | m/h:10-40 |
12 | 工作交换容量 | mmol/l(湿) |
工业盐再生≥ 1000 |
盐酸再生≥ 1500 |
四、 工艺要求
序号 | 性能参数 | 规 格 |
1 | 原水硬度 | ≤300PPM |
2 | 出水硬度 | ≤100PPM |
3 | 工作环境温度 | 5℃-50℃ |
4 | 额定流量 | 15(T/H) |
5 | 相对温度 | ≤95%(25℃) |
6 | 入口水压 | 0.2Mpa~0.5Mpa |
7 | 电 源 | 380V/220V±22V/50Hz(根据需要配置) |
8 | 水 温 | 5℃-45℃ |
9 | 游离氯 | ≤0.3mg/L |
10 | 再生控制 | 顺流定时型、定量型 |
11 | 悬浮物 | <5mg/L |
12 | 接口形式 |
|
13 | 尺寸要求 | ≤长2100mm×宽1800mm×高2500mm |
五、 参考图片(此图片公供参考,以实际尺寸为准)
六、特别说明:本设备采用错开时间再生可满足客户24小时制水。
七、质量保证
1、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最新设计和合适材料制造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2、本公司提供的软化水装置符合:化工部标准(HG2-885-76)
3、本公司保证其产品正确指导安装、调试后在整个系统投料运转2小时内,达到产品技术性能指标。
4、本公司承诺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对因提供的设计、工艺、制造安装、调试或材料缺陷及所有因卖方责任引起该装置的任何缺陷、故障负责。
5、本公司对所供设备的机械性能、产品的质量及对产品的消耗指标担保。
八、交货期:详见合同
九、运输方式:详见合同.
十、安装、调试、培训
1、设备运抵用户车间后,用户应按照所供之平面布置图使设备就位;本公司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1-2名前往指导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生产,并在计划的时间内达到设计能力,安装、调试时间约为1-2天。
2、本公司负责向买方提供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结构及维护,设备控制及操作。培训在买方现场联系实际进行。本公司将委派有资格的技术人员指导。通过培训,买方的技术人员能掌握有关操作和维修技能,较熟练地调整工艺,及时处理各种故障。
十一、售后服务
设备验收后,按合同提供12个月保修,设备发生故障,在收到用户信息后,维修人员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及时排除故障;保修期过后,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
十二、需方应提供的配合
1、买方应提供现场安装、调试的条件:
2、配套一定数量的技术工人参加设备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
3、提供安装、调试所需的能源(水、电等)。
4、安装试车所需的机械设备和部分通用工具(若用特殊起重设备,卖方应及早提出)。
5、买方承担卖方工程技术人员在买方现场的食、宿费用。(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