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性能简介: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采用电子超频震荡(震荡频率为1.7MHz,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对人体及动物绝无伤害),通过雾化片的高频谐振,将水抛离水面而产生自然飘逸的水雾,不需加热或化学药品而产生1-10μ水颗粒漂浮于空气中,达到空气湿润效果。同时合适的相对湿度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废品率防静电消除粉尘净化空气和改善环境均具有决定性作用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产品特点: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内部采用集成式超音波机芯,无机械驱动宁静无噪音雾化效高工作时产生一定浓度的负离子,故障率低、维护简单,整机所输出的雾粒只有1~10μ。箱体采用不锈钢材料加工而成,表面采用喷塑处理,外形美观实用,并且配有标准进水口、排水口及溢水口,其中给水口自动补水、自动控制水位,该机型配合Φ110mm PVC标准管路使用,加湿效率高(接近100%),加湿强度大,产生的雾粒小而均匀,单位时间内可迅速达到要求的相对湿度。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性能参数:
项目 | 加湿量 | 出雾方式 | 电源电压 | 控制方式 | 消耗功率 | 雾粒直径 |
型号 | Kg/h | MM | V/Hz | Automatic | W | μm |
GJS-3C | ≥3 | 110PVC | 220/50 | 自动加湿 | 300 | ≤10 |
GJS-6C | ≥6 | 110PVC | 220/50 | 自动加湿 | 600 | ≤10 |
GJS-9C | ≥9 | 2×110PVC | 220/50 | 自动加湿 | 900 | ≤10 |
GJS-12C | ≥12 | 2×110PVC | 220/50 | 自动加湿 | 1200 | ≤10 |
GJS-15C | ≥15 | 3×110PVC | 220/50 | 自动加湿 | 1500 | ≤10 |
GJS-18C | ≥18 | 3×110PVC | 220/50 | 自动加湿 | 1800 | ≤10 |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适用面积:
湿度范围 | GJS-3C | GJS-6C | GJS-9C | GJS-12C | GJS-15C | GJS-18C |
适用体积m3 | 适用体积m3 | 适用体积m3 | 适用体积m3 | 适用体积m3 | 适用体积m3 |
≤50%RH | ≥600 | ≥1200 | ≥1800 | ≥2400 | ≥3000 | ≥3600 |
55-65%RH | 450 | 900 | 1350 | 1800 | 2250 | 2700 |
65-75%RH | 360 | 720 | 1080 | 1440 | 1800 | 2160 |
75-85%RH | 280 | 560 | 840 | 1120 | 1400 | 1680 |
85-95%RH | 200 | 400 | 600 | 800 | 1000 | 1200 |
≥95%RH | 100-160 | 200-320 | 300-450 | 400-600 | 500-750 | 600-900 |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适用行业:
超声波工业加湿机,广泛应用于下列各行业中:
纺织行业 造纸行业 计算机房 电子行业
喷涂行业 塑料行�� 火药行业 印刷行业
实 验 室 烟草行业 暖通行业 保鲜储藏
食品行业 种 植 业 养 殖 业 人工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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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循环经济具有比较优势。
破除垄断是油改前提石油流通体制亟待市场机制
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改革,受限于当前的石油流通体制。
关键是破除垄断
“油价市场化的基础,是流通领域市场化和上游勘探开发的市场化。而我国石油领域的计划经济格局仍然占据主导位置。这种目标与基础的不一致性,使得价格市场化必然受到限制。”国土资源部油气资源战略研究中心副主任车长波对《中国新闻周刊》记者说。
2005年年底,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一位官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介绍说,当前的油价机制是根据1998年我国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改革和石油工业体制改革方案形成的。这个体制的最大特点,就是国家通过三大国有公司,把石油领域的上中下游都牢牢地控制在国家手里,民营石油企业的生存空间被压缩到了最低限度。为了调控国有大公司的行为,国家又通过制定价格,来维护消费者和社会利益,避免油价大幅起伏。可以说,垄断与价格控制,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有了垄断,价格控制才显得必要;而国家控制了价格,就控制了整个涉油行业利益调整的核心。
“因此,单单改革价格机制,实际上是行不通的,这也是我国油价机制改革议论了很多年,到现在也没有出台的主因。”这位官员说。
价格是石油行业管理体制的反映。而体制改革将牵涉到各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调整。这场博弈最终结果如何,将勾画出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石油工业的面貌。
流通体制:计划与市场的进退
中国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并非一成不变。与此相应,我国石油流通体制也经历了种种变化。1981年以前,国内石油价格处于政府集中计划管理阶段,全部石油及其产品纳入国家综合平衡计划,实行统一分配、分级管理。作为计划管理的一部分,石油价格的制定与调整完全由国家决定。
由于当时实行了低价能源政策,严格的价格管制使油价长期稳定在较低水平上。
1981年至1994年,是计划与市场双轨并存的阶段。1981年,国务院批准石油部实行产量包干政策,规定石油超产和节约部分可按当时国际油价出售,其差额用于石油的勘探开发,原油流通出现了计划与市场双轨并行的局面。
在完成一亿吨的原油包干任务以后,原油流通出现了自销渠道,并且价格可以自行商定。成品油的流通则大体形成以石化总公司销售企业为主(1985年国家把原商业部石油产品经销机构划归中国石化总公司)、社会各行业(包国有、集体、私营等)纷纷兴办成品油经营公司的局面。
其时,国内石油市场开始形成,并于1993年先后建立了上海石油交易所和北京石油交易所等多家石油交易期货市场,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作用。
1994年至今,基本上恢复了统一计划管理的阶段。1994年4月,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和经贸委《关于改革原油、成品油流通体制的意见》,加强对原油、成品油生产、流通的宏观管理。具体内容是:
计划配置石油资源。由国家计委对国内生产和进口的原油、成品油实行统一计划分配。
整顿流通渠道。原油直接交由石化总公司组织各炼油厂进行加工;国内销售的成品油一律实行国家导向配置,国家计委提出成品油的分配计划方案,由石化总公司具体执行。
取消双轨价格。原油、成品油一律实行国家定价。
石油流通再次回到计划轨道,各石油期货交易所被迫纷纷关闭。不过,1994年的重回计划并不彻底。地方控股和社会各行业的成品油经营公司,为刚刚与中央分灶吃饭的地方政府带来了税收,一律取缔显然不易。
1998年,旨在提高国家对石油产业控制度的石油流通体制变革开始,石油石化行业实现重组。中央政府首先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以南北地域为界,各自产生上下游一体化的行业集团公司,并引入竞争机制:中石油主要承担原油的勘探与生产,同时经营石油化工;中石化主要承担炼油、成品油批零业务,同时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而1982年成立的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则专门从事海上油气勘探。
由此,中国石油石化行业在陆上形成了区域分割的、上下游、内外贸、产销一体化的两大集团绝对垄断的格局。
这种垄断格局主要以法定的专营权形式在开发、炼制和批发销售环节固定下来:两大集团享有石油进口专营权,所有自产石油和进口原油,皆由两大公司炼油厂进行炼制,并负责国内全部成品油的批发业务。
也就是说,根据规定,国内各炼油厂生产的汽油、煤油、柴油全部由两大集团公司的批发企业批发经营,批发权主要由两大集团公司主导。
由于两大集团公司上下游一体化优势明显,其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品油经营单位,不得不在资源等方面依附于两大集团。
但这还不够。这场旨在提高控制度的改革和重组,最终在大批地方和民营石油零售企业的倒闭中走向高潮。199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8个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的意见》,指出“成品